公司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在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一) 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公布,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二) 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三) 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四)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五) 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性,督促公司董事会及时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六) 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七) 知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时,或者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相关规定的决策时,应当提醒相关人员,并立即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公告编号:2020-069(八) 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保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资料,并负责披露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八) 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保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资料,并负责披露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九) 《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董事会秘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在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一) 出现本细则第五条所规定情形之一;(二) 连续三年未参加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三) 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四) 在执行职务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五)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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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sh600120
市场类型:主板
上市日期:日
所属行业:多元金融
所属地区:浙江
公司全称: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Orient Financial Holdings Group Co., Ltd.
公司简介:浙江东方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浙江省国资委下属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核心企业,成立于1988年,1997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7年完成资产重组后,公司成为一家拥有信托、期货、保险、融资租赁、基金投资与管理、财富管理等多...
注册资本:34.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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